本帖最后由 小石头 于 2013-12-11 20:43 编辑
+ W% U$ b: h3 [/ w( t& |1 R3 c& M: Z l8 _8 ^" ]
( w! r" x$ Y" j
, V( ?' ~1 Y! \, ?2 d) I
1 t: x" L1 x- [: \0 E7 K
$ i: }' l6 z9 s( \, Z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4 @1 Y) T1 J, C0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