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梧桐树 于 2016-6-4 19:01 编辑
# V! N# T4 p! {: W6 i) [( N
5 F; N( H: w# x4 b( G! l: S' } 近日,微信朋友圈流传一则信息,说是“党员和公务人员注意啦!7月1日起,你们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通报纪检部门。”记者跟石家庄市GA局交管局核对确认,微信朋友圈的这则信息是真的!
官方声音
1 {# P& ^1 r% q# R0 L5 @$ N 市GA局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GA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在GA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GA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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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
% c5 u0 |" T+ { j: n( A 据介绍,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一旦被查到有“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其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被调查后,GA交管部门将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这“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GA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涉及中**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举措,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中**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表率的监督和要求。 政策落地 市GA局交管局有关人员表示,局法制处已确认有这一文件,但是目前还没有从省里接到。接到文件后,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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