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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我省公共服务领域强制推行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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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2-17 14: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省交管局了解到,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全省在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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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将在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9个方面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自3月1日起,更换或新增城市公交车和上述9个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应选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要求,对上述公共服务领域更换或新增的燃油车,交管部门不得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2月29日以前,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省交管局要求,各级车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证明凭证;严把查验关,严禁不实际查验车辆及办理登记,严禁为违规生产车辆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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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2-17 16: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行入住  这个词用得好
      发表于 2016-2-17 19: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强行呢
      发表于 2016-2-17 19: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行是表达的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6-2-18 08: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力      
      发表于 2016-2-18 09: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在电动车推广也没见什么力度啊
      发表于 2016-2-18 09: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强力吧????
      发表于 2016-2-19 08: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强行,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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