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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就食品小作坊和摊点管理条例征集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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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8 15: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张清华)12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就《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网上立法听证,参与网上听证的12名陈述人是从136名报名者中筛选出来的,包含了专家、律师、消费者、小作坊主、基层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员等,他们就《条例(草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关于小作坊和小摊点不得网上售卖的规定是否合适这一问题,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颖锋认为,没有必要限制小作坊和小摊点的网上售卖,因为网上售卖对小作坊和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程度没有影响。“如果要对小作坊和小摊点的网上销售进行管理,可以规定要求其在实施网上销售时应当公示自己的登记证号码,通过网络销售邮寄时,应当采取适当的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登记证号。”

针对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划定小摊点集中经营区域的规定是否可行这一问题,邢台市南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何盛芳认为,实际生活中,虽然也曾配合城管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的食品摊点进行过清理整顿,但因为有实际需求和潜在消费市场,往往整治过后很快就死灰复燃了。其中一所中学施行了在校内规定时间和地段允许小摊点入校经营,入校小摊点需进行信息登记,缴纳一定费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反而显得井然有序了。“因为登记有摊主的身份证、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也可以进行追溯。”

承德市滦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何海波认为,学生作为特殊人群,不在学校周边划定小摊点经营区域,有利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关于小作坊、小摊点存在的问题,承德市滦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何海波认为,小作坊、小摊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从业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文化素质偏低、食品安全意识差,建议建立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同时,在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与滥用食品添加剂、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建议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与食品摊贩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与操作间场所环境公示制度,接受消费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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