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社区广播台
      查看: 78202|回复: 11

      【辩论】当你看到有人摔倒在路上,扶or不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31 12: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截图20141031115702.png       
      & I4 K" L  Z! d0 r( L: @& C! u! J! p
            【导语】有一个经典的笑话:三个小学生在炫耀谁家更有钱,第一个说:“我家的钱买十个别墅,还能剩下好几筐。”第二个说:“我家钱都长毛了,必须定期出去晒晒太阳,好多破损的钱只能烧掉。”第三个说:“切,你们那算啥,我敢扶老奶奶过马路。”前两个学生立刻发出赞叹的声音,果然是真土豪!
      9 F0 i2 F% A# m* M" {6 X& }例子:
      2 O$ b* r9 Y+ a; K! s% ~% U
            ●10月29日上午,苏州65岁唐大妈雨天骑自行车时摔倒,自行车压在了身上,腿骨骨折起不来。路过的上百辆汽车和几十名行人中,没有一人上前去扶她,老人含泪对着围观者大喊“是我自己摔倒的,我不会讹你们”,10分钟内还是没人扶她一把。
      8 p% l" p( ]* `/ ?4 m( s% E
      0 G' R- {7 X2 \4 d9 p* v& n      ●10月27日下午4点左右,他在文化宫电信大厦向东台阶处,看到一位老大爷突然头晕摔倒在地,不幸磕破了头,流了很多血。这时有个小伙子和一个女孩赶紧走过去查看情况,见老大爷躺倒在地,小伙子没贸然把老人拉站起来,而是轻轻托起了老人的上半身,让他倚在自己腿部,并不停地和老人交谈,询问老人感受,女孩也在一边不停安抚老人。
      : j( z& H  W& P$ J) k# S1 C0 P$ g
      / }* F7 v& U* f8 \, s7 y      ●10月5日下午4时许,他正走在南宁市良庆区金象三区五象南一街,听到身后有人摔倒的声音,回头看发现有位50多岁妇女摔倒在路上并磕破了额头,被身边的女环卫工人扶了起来。覃先生看到她满脸血,于是和环卫工人一起将她送到附近的诊所包扎。但是摔倒的妇女说话并不清楚,无法联系其家人。覃先生看到她手上带有“12349蓝手环”,于是他致电12349热线求助。
      $ v0 ]& D9 S8 y% H0 m0 \& Q. I7 g      ●10月20日,11点20分,黄先生骑电动车载着儿子,从琴湖路回江厝路的途中,途经福飞路需要逆行一段约50米的路程。由于是逆行,黄先生小心地靠左边行驶。他看见一名男子骑电动车载着一名依姆,与他相向行驶。依姆怀中抱着一名小孩。“突然‘砰’的一声,我听到撞击声。”黄先生说,这辆电动车与他身后一辆逆行电动车撞上了,车上人员全部摔倒在地。依姆左前额青了一大块,小孩脸上也有擦伤,不停地啼哭,而另一辆电动车上的一名30多岁女骑手也摔倒了。“我上前准备扶起依姆,那名男子却说是我撞的,不让我走。”黄先生感到很冤枉,而此时逆行的肇事女子趁乱骑车溜走了。黄先生有口难辩,只好让对方打电话报警。' K+ |) a" C; A3 C) Q" l$ D
      4 q! j( g' M5 ]9 I- g1 V1 `
            看到路人摔倒,我们该怎么办呢?扶or不扶?谈谈您的看法吧。
      * k1 `, ]6 @1 H8 ]/ G
      - c6 m7 e+ f  C3 ?8 t

      结束时间: 2014-11-7 11:28

      正方观点 (3)

      该扶,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这是正能量的传播。

      VS
      反方观点 (6)

      不能扶,现在讹人的现象太严重,自己的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碰到胡搅蛮缠的,自己特别委屈还被冤枉。

      辩手:0 ( 加入 )
         
        辩手:2 ( 加入 )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2: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占个沙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挺难判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1 12: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开比较好吧,比较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1 17: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情况吧,倾向于——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1 17: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得拍照取证吧,要不然人家家人真的反咬一口 你怎么解释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1 20: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还是谨慎点好吧,先拍照,要不碰上讹人的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1 21: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伸手,总感觉怕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3 14: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真是有苦说不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6 10: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情况,创造扶的机会,1 F, x5 D; i3 j3 Q6 _2 M9 h4 {) M

        , x6 O0 F$ h8 i; K+ h$ a在济南五龙潭公园玩时,前面遛弯的老人摔倒了,距离我们有10来米,当时在外地,没敢立刻走上前,停到那里,等后面的本地市民过来后,沟通了一下情况,才和路人一起去搀扶的,要是没有别人在,我们也不敢贸然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6 15: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纠结,肯定的说:不扶!
        / R7 T) G' i' d% j0 T       因为在1991年,在咱庄里,火车站地道桥下扶一个被人用自行车撞倒的老太太,撞她的人没下车快速骑走了,老太太死死的拽住我姐不让走,非说是我们撞倒她的,让带她去医院也行,赔她钱也行...当时围了好多人,僵持了好久...当时的感受...唉!
        * y- X% z; P+ G2 o- P0 _& R    那么久的时间,终于有个目击者忍不住站出来澄清事实,老太太才松了手,自己没事人一样的走开...
        & d2 ]# s4 G. c% 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