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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轿车迎头撞上渣土堆,堵半幅路绵延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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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11 08: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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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深夜,栾段公路段干村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雨幕中,一辆捷达汽车一头撞上了渣土堆,前脸严重变形,幸亏人无大碍。

        昨日上午,记者驱车沿南三环向东,从一个下口下桥驶向一条小路,不久就向南拐上了栾段公路。事故现场位于栾段公路段干村和端固庄村之间,1米多高的建筑垃圾绵延近30米,占据了半幅多的路面。这堆建筑垃圾靠南的部分主要是渣土,北边的渣土则夹杂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水泥块,还有一个直径近两米的水泥管滚落到路旁的农田里,压损了不少庄稼。

        捷达车主段先生指着一堆水泥块说,9日深夜,他的捷达车就撞在了这里,土堆上还散落着几块汽车前脸的碎片。记者注意到,一条深深的刹车痕迹连接了垃圾带两端。7月9日23时许,段先生的朋友驾驶段先生的捷达车,由南向北经过此处。当时下着雨,沿途也没有路灯,司机行驶到距离垃圾带近1米的距离时,才发现前方直行的道路不通。司机猛打方向盘,在回轮时,轿车失控撞上了垃圾堆。轿车的前脸受损严重,所幸司机只受了轻伤。

        栾段公路向南可直通栾城县城,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半个小时,这里的车流量还真是不小,每辆车行驶到这里时,都减速慢行,从剩余的那小半幅路面上小心地通过。“这些建筑垃圾堆放了至少两三个月了,一直没人清理。”居住在路旁的村民告诉记者,这次事故前,还发生了多次意外。“至少有两辆摩托车骑到了土堆上面,还有一辆轿车被迫急刹车,来了个大调头。”村民回忆道。

        对此,栾城郄马镇政府一位刘姓科长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知道路边建筑垃圾带的事情,也找好了铲车准备清理,只是前两天下雨,耽误了进程。对于垃圾带引发的事故,他们会与当事人进行协商。

        石家庄为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淑红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故路段的经营管理单位负有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确保通行畅通无障碍、保证道路处于良好状态的管理责任。这一事件中,相关责任单位没有及时清理倾倒在路面上的建筑垃圾,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应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具体如何赔偿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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