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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河北省交管局公布数字显示,河北省年均机动车递增80万辆、驾驶人递增近100万人、公路递增1万公里,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从2003年的15095起下降到2013年的5204起,近五年年均查处交通违法1500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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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 V; U3 _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十年,是我省道路交通大发展、人员大流动、货物大流通、交通流量大增长的十年。! T! ^; [8 z! S
/ `% C6 [. [- J3 Y2 ^2 p 省交管局发布信息显示,近五年来,每年组织近十余次全省性交通违法治理,年均查处交通违法1500万起,其中超速行驶347万起、客车超员1.5万起、酒后驾驶5万起,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十年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下,进一步细化实体性内容,严密程序性规定,完善技术性标准,先后制、修订了3部法规、规章,13部工作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配套法规体系。近年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从影响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等源头因素入手,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事故预防工作理念,省、市、县三级建立了源头安全监管队伍和重点车辆全程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了“分级管理,分色预警,分类管控”的“户籍化”管理制度,全省共有10500家客货运输企业和较大有车单位、41.7万辆机动车、35.6万名驾驶人被列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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