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74920|回复: 0

      明年起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将取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26 07: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9 p% E& x% D' l# {; ]

        u4 i3 H+ v. u

      5 `+ L0 ?  `5 @% _

      360截图20181226073430341.jpg


      : c% f- {2 {: ~3 |) Y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 ]* E4 A6 s1 z) s" B2 o; A4 G/ g( X3 P  C
      - O$ x' V- D$ f5 P# f5 T2 g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0 m0 A* u3 |  u6 }4 N/ K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 t" R+ b, D" V0 `
      - E1 R* O9 u$ W3 V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ZJ,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 x0 N* I4 @" f" o! O  U6 y7 E; j3 f8 V/ k5 }8 H0 W+ h4 u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4日


      % ~% t% G0 D2 v$ c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