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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一女子无证驾驶撞树上致丈夫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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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8-11 14: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辛集市一刘姓女子因无证驾驶小轿车致丈夫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辛集市检察院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3 X; I' g0 g. J5 a( J: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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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g, |! C5 G) y" @6 ?  I, B  今年28岁的刘某,是河北省辛集市人。5月15日5点30分左右,刘某无证驾驶自家的一辆小轿车,由东向西沿和睦井至辛集的武辛线公路,送丈夫到辛集市的一家酒店上班。当行驶至南周村100多米处时,发现路前方有一堆塑料地膜,为了避开地膜,刘某左右猛打方向,致使车辆与路旁一颗树相撞,造成自己的丈夫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刘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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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 b) m' t( I# U# i# r: k% f  辛集市检察院审查后发现,被害人和刘某是夫妻关系,并且育有一个五岁的女孩,案发后被害人亲属已对刘某表示谅解,也希望检察机关不要再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辛集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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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2 y' c0 c( E/ `  近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b8 {* F" ^+ t4 T5 I9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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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8-11 21: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不作不死啊
      发表于 2016-8-11 22: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  不是过失杀人
      发表于 2016-8-12 10: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 是自己的亲人
      发表于 2016-8-12 10: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  出事人 是不是没有系安全带啊?
      发表于 2016-8-12 10: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大于法了吧?不是反对,只是想说交通肇事全责致人死亡不起诉,法理上不会这么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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