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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燕赵汽车网V 于 2014-1-4 10:29 编辑 6 U; Q) @1 w7 [! ? I( p#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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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月1日8时起,河北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将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统筹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清障救援电话统一为96122。今后,备受争议的“天价拖车费”有望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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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z X' `3 G' B2 _( O# g; M一直以来,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接警后到现场处理事故,如需要清障救援,就会通知辖区内的救援公司前往现场实施救援。而救援公司大多为私人经营,监管和处罚都处于真空,因而也出现了“天价拖车费”现象。为解决车辆救援收费过高的问题,2013年11月9日,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高速公路拖车等救援服务收费的最高限价。同时明确了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的实施主体,以进一步理顺河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体制,完善救援体系建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K3 u8 d3 m# ?$ L1 N;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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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统一要求,对全省现有有资质的车辆救援单位进行整合规范,并开展车辆救援业务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保证车辆救援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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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河北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还将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回访制度和救援单位准入、退出机制,严格监督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具体情况和收费标准可登录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sjt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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