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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山客车对携带童车乘客额外收费 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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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17 09: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石家庄市平山客车对携带童车乘客 额外收费10元”的问题。7月16日,河北省交通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平山圣地快客车队营运部部长已向当事人进行了道歉,并将10元费用退还给了当事人。同时,圣地快客车队还对当日班车售票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司乘人员严格按照《河北省汽车运价规则》标准收取旅客行包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力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 f0 N' ^' p) ?1 d# Y' T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 P% P" N2 f% M% {: E! J: m1 t    我于2014年7月6日,从石家庄市平山县温塘乘坐班车到客运北站,车牌号为:A Y6405(见附件照片),发车时间为下午13:50,我随身携带一辆童车,放在客车的后备箱(见附件照片),除交了正常车费17元外,售票人员竟然因为我带的童车另外再多收我车费10元,总共收费27元,否则不让我上车。这严重违背了“对政府职能部门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售票员退还多收我的10元额外车费并向我道歉。8 A) q; T" |5 _0 H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t, u3 A/ `* K: u, `1 `
          据石家庄市运管处调查反馈,你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目前,平山圣地快客车队营运部部长已向你进行了道歉,并将10元费用退还给你。同时,圣地快客车队还对当日班车售票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司乘人员严格按照《河北省汽车运价规则》标准收取旅客行包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力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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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7 11: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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