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优化重大建设项目布局 《实施计划》要求,要加快企业提标改造,依据国家最新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应时限要求推进现有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全面提高各行业、企业特别是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创建一批清洁生产标杆企业。 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制定并实施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实施方案,推动石家庄钢铁、唐山丰南渤海钢铁集团等重污染企业有序搬迁。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控制城市规模,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5、统筹城乡污染防治 农村是环境保护比较薄弱的地区,要统筹城乡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提出,以城中村、近郊县、平原县为重点,强化散煤燃烧管控,建立优质煤供应渠道和配送网络,取缔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储煤场、洗煤厂,加大对销售、使用劣质散煤打击力度。 实施煤炭清洁利用、建筑节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工程,到2016年实现全省农村燃煤50%的替代目标。以环首都、环省会县(市)为重点,深化县域污染综合防治。同时治理城市及周边扬尘污染。 6、加强环境监管科技治霾 《实施计划》提出,要组建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快灰霾重点实验室、气象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溯源、传输转化、来源解析等基础性研究,建立重点污染源清单,选取推广适用先进治理技术。推进人工消减雾霾试验研究和应用。 今年底前重点企业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建设环境气象监测网,在全省重污染地区加密布设能见度自动监测站,在石家庄等重污染城市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边界层激光测风雷达、大气成份在线式离子监测仪、气溶胶激光雷达,加强气象参数等监测。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零点行动”和“利剑斩污”行动,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7、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我省还将抓好预警应急,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在完成省级和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基础上,2014年底前完成其他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北京市,共同制定北京张家口2018-202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完善并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细化重污染天气下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建立健全科学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程序,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根据不利气象条件和重污染天气预报,强化部门大气污染防控应急联动,形成部门互动、限行限产限排停课相结合的全方位应急联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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