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要求,2014年6月底,全省高速公路全面禁行黄标车。 据介绍,黄标车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标志为黄色。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自7月1日起,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高速交警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每4小时处罚一次,每日处罚不超过2次。对连续3年未检的黄标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扣车并移交地方交警部门注销、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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